2026年4月8日,深圳新星发布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0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59,500.00万元,净额58,292.30万元,于2020年8月19日到账。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于2026年4月7日归还。
截至2026年4月7日,募投项目中,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进度60.21%,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进度16.92%,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度100.07%。
2025年4月15日,公司曾审议通过继续使用不超3.40亿元募集资金临时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公司拟使用不超34,00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4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12个月,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到期将及时归还。该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