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7日,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6年3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3月24日刊登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4月16日14:30在南京翠屏新港假日酒店召开,由董事长张建巍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9,303,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85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其中部分关联股东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履行法定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