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7日,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路畅科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决定召开,董事会召集。3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4月17日14:00在深圳南山区举行,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分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和互联网投票系统(9:15 - 15:00)。
本次会议召集人董事会资格合法。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82人,代表股份580,2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35%,出席人员资格合法。
会议对全部议案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票数均为362,2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62.4284%;《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378,625股,占65.2549%;《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357,825股,占61.6700%;《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中联重科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中同意378,625股,占65.2549%;《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361,525股,占62.3077%;《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意362,225股,占62.4284%。
律师与股东代表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票当场清点,与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公布,相关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