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修订董高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明确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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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18日,雪迪龙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公告。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适用人员包括董事、《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薪酬确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可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调整。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非独立董事实行年薪制,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每年8万元含税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也实行年薪制,绩效薪酬占比类似。经审批可设单项奖励。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与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和监督制度执行。若董高人员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将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年薪;公司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时,也会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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