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股份作废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履行法定程序待披露信息

来源:爱集微 #恒烁股份# #限制性股票作废# #股权激励#
304

2026年4月18日,恒烁股份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万股。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中有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4.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实施本次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也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作废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责编: 爱集微
来源:爱集微 #恒烁股份# #限制性股票作废# #股权激励#
THE END

*此内容为集微网原创,著作权归集微网所有,爱集微,爱原创

关闭
加载

PDF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