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完善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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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8日,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公平合理、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该委员会组织,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

薪酬构成上,公司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董事中,非独立董事根据具体职务领岗位薪酬,兼任高管或经营管理职务的不另领董事津贴;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调整参考同行业薪酬变动、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考核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度发放。公司因财务造假等情况可对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对违规董事、高管可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部分并追回已支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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