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9日,博敏电子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责、权、利相结合,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薪酬方面,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领董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薪酬;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薪酬会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调整,可能受内部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和外部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若公司业绩亏损,需说明薪酬变化与业绩联动情况。
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重大违法违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公司有权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因财务造假等需追回超额发放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