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亚科技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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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9日,骏亚科技发布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

制度旨在加强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各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

重大信息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风险等事项涉及的信息及进展情况。重要会议如公司及下属公司拟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等;重大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同时明确了各类交易的报告标准。

报告程序方面,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规定的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持续关注信息进展并及时报告变化情况。若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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