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9日,东微半导发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首席技术官等。公司薪酬制度遵循工资总额、按岗位确定薪酬、薪酬与目标效益挂钩、绩效导向、激励与约束并重、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等原则。
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标准和分配、审查履职情况及监督薪酬制度执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董事会成员中,未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薪酬,兼任其他职务的按对应规定执行;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薪酬会根据同行业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等进行调整。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财务报告,将启动追索程序追回超额发放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将减少或停止支付未支付薪酬并追回已支付部分。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追溯自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