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0日,联创电子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显示,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报告期末,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联创电子及其多家子公司,合并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报表相应总额的90%。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和控制活动等方面。内部环境涉及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和企业文化;控制活动包括信息与沟通管理、内部监督、人力资源管理等17项内容。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制度开展评价工作,并确定了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上年度存在的一般缺陷在本年度均得到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