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天晟新材发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明确多项会计处理及披露内容,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前,公司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未变更部分仍按前期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