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尽责,保障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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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1日,江特电机发布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伟华)。

独立董事陈伟华1954年出生,电机专业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与公司及相关方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规定。

2025年度,陈伟华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参与3次董事会通讯或现场会议且均投赞成票,出席2次股东会。作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职,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其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等职权,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审计公正,通过多种方式与中小股东交流,到公司现场工作15天。公司积极配合其工作。

重点关注事项方面,2025年4月27日会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合理,交易价格公允;公司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内部控制良好;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总体来看,陈伟华严格遵循法规,履行忠诚与勤勉责任,保护股东权益,为公司治理和董事会建设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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