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7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年度工作报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保隆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39,000.00万元,净额137,707.25万元。长城证券担任保荐机构,按相关法规要求出具持续督导报告书。
在持续督导工作方面,长城证券建立并执行制度、制定计划,与保隆科技签协议并备案。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督导,2025年保隆科技无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需报告情况。督导其遵守法规、完善治理和内控、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等,审阅信息披露文件,未发现需报告问题。
信息披露审阅情况表明,保隆科技已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且2025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相关法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