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多项议案获高比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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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7日,捷捷微电发布《上海申浩(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7日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60,226,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924%。

会议对12项议案进行表决,如《关于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76%;《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股数占比99.7327%等。其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海申浩(南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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