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杰普特发布《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4月27日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4月29日公告会议通知。4月29日,控股股东黄治家提议增加两项临时提案,公司于4月30日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5月14日上午10:00在深圳召开现场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 - 15:00。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94,799,019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02人,代表股份数占比51.7217%。
会议审议了12项议案,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调整董事2026年度薪酬标准等。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关联股东黄治家、黄淮、刘健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