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ST铖昌发布《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该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关程序,包括批准与授权、调整及授予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批准与授权。2026年5月14日,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94名,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03,77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3%。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也未出现相关不适宜情况。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91.28%,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并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票解除限售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