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长光华芯发布《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该股东会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会于4月18日发布会议通知,公告日期距会议召开日期达20日,股权登记日为5月11日。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5月14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2,210,2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34%。
本次会议无股东提出临时提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多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8648%;《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票占比99.4387%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