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6日,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于2026年5月15日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园工业城公司E区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共17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76,995,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360%。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苏凯主持,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公司在任7名董事全部列席,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均获通过,包括《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例,A股同意票数为975,553,811,占比99.8524%。涉及重大事项时,5%以下股东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司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也进行了表决。
此外,公司股东黄晓佳本次参与表决股份数为13,748,767股,不包括其通过沪股通持有的7,422,872股。议案7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黄晓佳、谢名优、王培玉、李治军,其合计所持股份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李攀峰、黄非儿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