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威科技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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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6日,惠威科技发布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其负责。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不能履职时可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自动失去资格并补足人数,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通过可调整委员。

其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并提出建议,对相关事项实施进行检查,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提交审议事项材料需提前3日以上送交委员,会议通知等可多种方式传递,紧急情况可电话通知。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他人,委员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每人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现场会议可投票或举手表决,非现场可通讯表决,出席人员需签署意见,决议和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必要时可安排公司董事及高管列席。会议通过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委员有保密义务。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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