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6日,瀛通通讯发布《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公告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76,117,1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6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股份74,581,801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5名,代表股份1,535,300股;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55名,代表股份9,439,301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