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2025年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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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9日,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4月25日发布通知。本次股东会于5月19日下午15:00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陈锋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58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6,364,6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989%。本次股东会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相关规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等。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为355,593,79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99.7836%;713,901股反对,占0.2003%;57,000股弃权,占0.0161%。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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