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0日,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公告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提前二十日以公告通知各股东,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本次股东会于5月19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新钱路1号现场召开,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08,189,142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856%,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会对9项议案进行表决,包括《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均获审议通过。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统计了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如《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308,161,8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1%;中小投资者同意18,744,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6%。
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