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大港股份发布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会于5月20日召开,现场会议时间为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会议在江苏镇江经开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11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1106会议室举行,由董事李维波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03人,代表股份286,289,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306%。其中,现场1人代表284,225,647股,网络投票402人代表2,063,900股。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会议审议通过7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等,各项议案同意比例均超99%。此外,本次年度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