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实施差异化分红,3.36亿红利影响除权价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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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1日,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 - 2026年,公司两次实施股份回购,分别回购6,519,830股和7,056,667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红,导致2025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与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有差异,需实施差异化分红。

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截至2026年5月21日,公司总股本1,132,185,704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内股份数13,573,773股后,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总数为1,118,611,931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335,583,579.30元(含税)。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显示,根据实际分派计算为16.47元/股,虚拟分派计算为16.474元/股,影响绝对值约0.02%,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

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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