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2日,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8日公告会议通知,符合相关要求。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56,972,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27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7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6,512,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01%。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10项议案均获通过,如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99.8835%;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96.2445%,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木林森2025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为公司发展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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