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2025年年度股东会各项议案高票通过,发展决策获股东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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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3日,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相关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合法召集人资格。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81,549,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45.0143%。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7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相关数据。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均获高票通过。如《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1,533,988股同意,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7%。第2 - 7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股东也大多表示支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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