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会计差错问题,浩云科技及董事长、财务总监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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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于2026年6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雷洪文、财务总监王汉晖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浩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洪文、王汉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浩云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6年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公司2025年开展的项目集成服务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将2025年半年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均调减1.44亿元。广东证监局指出,这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财务报告中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准确。

广东证监局认为,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雷洪文作为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汉晖作为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浩云科技、雷洪文、王汉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同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也向浩云科技及雷洪文、王汉晖发出监管函,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雷洪文、王汉晖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

浩云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切实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水平。公司称,本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责编: 邓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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