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股东会高票通过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章程议案,99.9559%股份支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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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6日,江丰电子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司于5月30日发出会议通知,6月10日披露提示性公告。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6月16日下午14:50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16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交易系统)及9:15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地点在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公司会议室,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钱红兵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08人,代表股份123,874,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88%。其中,现场投票股东11人,代表83,016,810股;网络投票股东797人,代表40,857,560股。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805人,代表股份58,692,435股,占22.2067%。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23,819,7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28,310股,占0.0229%;弃权26,267股。中小股东同意58,637,858股,占99.9070%;反对28,310股,占0.0482%;弃权26,267股。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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