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坤新材料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99.5081%股份同意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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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7日,恒坤新材料发布《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恒坤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召集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于2026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通知。会议于6月17日14:00现场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157名,所持表决权数量为4,179,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5%。审议的议案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与通知一致。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表决股份4,179,208股,同意4,158,651股,占比99.5081%;反对17,600股,占比0.4211%;弃权2,957股,占比0.0708%。中小投资者同意2,958,651股,占出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的99.3100%。关联股东易荣坤、王廷通、肖楠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各项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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