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22日,景旺电子发布《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已获必要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的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和个人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39,889股,注销股票期权194,060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39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相关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433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1,770,015份;符合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85名,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228,561股;符合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84名,拟行权股份数量为352,105份;符合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9名,拟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78,150股。
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