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1日,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多种证券发行方式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需在资金到账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使用方面,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出现影响使用计划情形、项目延期或异常等情况需及时公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明确了使用资金的禁止行为,以及自筹资金置换、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等的相关要求和程序。
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上,规定了属于改变用途的情形及审议披露程序,变更后的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管理与监督方面,公司需真实披露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半年度核查并披露专项报告,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