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7日,德方纳米发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9日公告,定于7月6日召开本次股东会。7月6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1号楼1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也于同日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37,192,942股,占比13.2743%;网络投票股东410名,代表股份24,535,656股,占比8.7569%。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6名,代表股份61,728,598股,占比22.0311%;中小股东412人,代表股份3,477,964股,占比1.2413%。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