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于2007年7月以发起方式设立,2009年12月在深交所上市,2023年7月其GDR在伦交所上市,注册资本为924,819,644元。公司经营宗旨是为实现人类高品质生活,努力成为全球氟化学产品领先者,经营范围包括农药销售、有机中间体与机械设备制造等。
股份方面,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公司可按规定增加或减少资本,也可在特定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股东转让股份有一定限制,如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等。
股东和股东会层面,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需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等。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董事长负责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等工作。
财务会计制度上,公司按规定制定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法定公积金,经股东会决议还可提取任意公积金,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有明确的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要求。
此外,公司还规定了通知和公告的形式、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及解散清算的程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