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烁股份明确多项公司治理规则,保障股东权益与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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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7日,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于2022年8月29日在上交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88.0694万元。公司经营宗旨是成为全球存储器领域的创新引领者,经营范围包括半导体芯片和器件的研发、设计等。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已发行股份数为10,788.0694万股。公司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等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除外。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也有相关限制。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请求召开股东会等权利,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等都有明确规定。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职权。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还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需遵守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和离职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公司还建立了内部审计制度,聘任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因多种原因可解散并进行清算。当出现《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等情形时,公司将修改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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