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21日,国星光电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之法律意见书》。
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均为十二个月。2026年4月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审核通过告知函;5月19日,收到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十二个月。
鉴于原有效期即将届满,2026年7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延长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也已审议通过。7月20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拟将相关有效期延长至2027年7月29日,除有效期延长外,发行方案其他事项不变,且不改变证监会批复有效期,发行仍需在批复有效期内进行。律师认为本次延长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