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
规则明确,本次可转债依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持有人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债券持有人享有获取利息、转股、回售等权利,需遵守发行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
会议权限包括对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息、公司减资等情况作出决议。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出现公司拟变更重要约定、不能按期支付本息等情形时,董事会应召集会议。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等可书面提议召开。
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公告通知,债权登记日有明确规定。会议可现场或网络等方式召开,每一议案由有权出席的持有人或代理人投票表决,每张债券一票表决权,关联方需回避。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持有人同意方为有效,部分决议需经相关机构批准生效。
此外,发生特定事项且满足一定情形时,可按简化程序召集会议。对会议相关争议,应在公司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