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路维光电发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91,702,205.66元。鉴于实际募资净额低于原计划,公司调整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一期)调整后仍为77,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调整为21,970.22万元。
因募投项目支出涉及外汇结算购买设备等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操作流程包括项目经办部门申请、财务部支付、汇总凭据、发起置换申请等,且保荐机构会监督。
该举措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不存在改变募资投向及损害利益情形。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