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收到执行裁定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已扣划存款956.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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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0日,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77,证券简称:ST合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6)鄂07执75号之二),涉及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重大诉讼执行进展。根据裁定,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公司仍负有继续清偿剩余债务的义务。

公告显示,2022年12月,鄂州市昌达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ST合纵控股公司湖南雅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根据相关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ST合纵负有特定条件下的股权回购义务。因公司未如期履行该义务,2025年8月,鄂州市昌达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提起诉讼。此后,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生效的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鄂07民初26号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于2026年5月7日立案执行。

根据最新执行裁定书,执行过程中,法院已扣划ST合纵银行存款9,567,757.19元;同时,申请执行人确认已于2023年6月26日收取公司分红款2,386,421.23元,并同意从执行标的中予以扣减。上述款项扣除诉讼费1,262,551元及执行费89,949.75元后,本案实际执行到位10,601,677.67元。

此外,法院于2026年9月23日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公司名下部分房产、子公司股权及24辆车籍目前仍处于查封或轮候查封状态。根据公司此前于2026年8月10日披露的(2026)鄂07执7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法院曾裁定对公司持有的天津合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98%股权、天津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96%股权、北京合纵实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97%股权、湖南云松新能科技有限公司42.8571%股权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现因股权资料不全,申请执行人申请暂不予处置。

法院裁定终结(2026)鄂07执75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仍负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如实及时向法院报告,直至债务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可再次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限制。

公告指出,涉案金额为277,505,351元,剩余债权金额以法院核定及公司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根据执行裁定书,公司已被扣划银行存款9,567,757.19元,剩余债务仍负有继续清偿义务,后期利息、罚息据实结算。

责编: 张轶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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