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9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次投资目的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及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资额度不超过15,000.00万元,2026年可转债闲置募资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一是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805,127,902.53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OLED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进度76.10%,预计202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投入;二是2026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517,876,887.77元,于2026年10月12日到位,对应的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相关建设项目、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尚未开始投入,预计分别于2029年3月、2028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上述募投项目实施。
本次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证券投资类行为。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及有效期内办理相关事宜,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不足部分。
公告显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累计投入结构性存款130,000万元,已全部收回本金,实现收益309.60万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无尚未收回本金。
本次事项已经莱特光电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建立相应风险控制措施保障资金安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保荐人中信证券经核查认为,本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莱特光电实施本次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