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妮儿)近日,江门印发了《江门市知识产权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专利扶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扶持范围包括普惠性专利资助、竞争性专利项目补助和国家、广东省知识产权项目嘉奖。
(来源:江门市场监管)
以下是该实施办法的资助情况。
在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方面,江门将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资助0.3万元(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每件资助500元)。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的每件再资助其代理服务费的80%,每件资助额不超过0.4万元。对个人名义申请的专利同一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5件。全市各级资助总额不超过资助对象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实际发生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
在港澳地区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方面,江门将对授权港澳地区发明专利,每件资助0.3万元。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申请的每件再资助其代理服务费的80%,资助额不超过0.4万元。对个人名义申请的专利同一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5件。
在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授权资助方面,在PCT申请国际检索单位书面意见或者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中文版本)中显示该专利至少一项权利要求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单位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每件资助0.5万元;PCT专利进入国家阶段获得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授权的,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PCT专利申请最多获得境外2个国家或者地区的专利授权资助。
在专利代理机构资助方面,每托管一家企业资助2500元,同一代理机构资助不超过20万元。
此外,江门还将提供专利保险资助、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费用资助、专利维权资助、竞争性专利项目补助等。(校对/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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