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股东对大港股份拟以15,151.5万元收购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环保”或“标的公司”)77.7%股权交易存在疑问,依法行使股东质询权,并向大港股份发送《股东质询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69号)。
大港股份收函后就相关问询问题进行回复,并于9月22日公布。
其中,大港股份交易公告披露,标的公司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净利润为867.39万元。而天奈科技在其2022年报中披露标的公司2022年的净利润为969.77万元,两者数据不一致。就该问询,大港股份作出如下回应。
新纳环保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净利润与天奈科技在2022年报中披露的新纳环保净利润差异102.38万元,主要系股份支付差异。
新纳环保成立后,作为天奈科技的附属控股子公司,相关人事工作原由母公司天奈科技统一管理。天奈科技实施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新纳环保8名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
上述人员在新纳环保任职并领取工资的同时,也在从事天奈科技原材料供应管理等工作,故上述人员股份支付费用在天奈科技统一确认。
本公司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新纳环保审计时,考虑到公司并购后相关人员已明确全部在新纳环保,不再兼顾天奈科技相关工作,故将上述人员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单独确认在新纳环保,相应减少了新纳环保当期利润。
(校对/占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