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奋达科技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据披露,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肖奋及其一致行动人肖勇、肖晓的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2月29日与杨明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105,000,000股(其中肖奋拟转让80,000,000股股份,肖勇拟转让21,000,000股股份,肖晓拟转让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以4.15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杨明焕。
同时,杨明焕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
本次转让前,肖奋持有公司股份360,666,347股,占公司总股本19.98%,杨明焕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转让后,肖奋持有公司股份280,666,347股,占公司总股本15.5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杨明焕持有公司股份10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奋达科技表示,本次协议转让旨在解决质押到期还款问题,有利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进一步减少债务金额,降低质押率,缓解质押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