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ST曙光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517,345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38,619,546.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ST曙光股份总数为675,604,211股,其中,北京维梓西持有公司97,89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49%,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向梁梓女士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8,517,345股,认购价格为2.28元/股。若按上限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4,121,556股,其中梁梓女士和北京维梓西合计持有246,412,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9%,梁梓女士和北京维梓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别为18.02%和11.88%,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梁梓女士。
本次发行前,梁梓、权维夫妇已取得公司控制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仍为梁梓、权维夫妇。
关于实控股东本次增资扩股的原因,ST曙光说明如称,2023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从张秀根变更为梁梓、权维夫妇,管理层架构亦随之变动。梁梓、权维夫妇目前通过北京维梓西间接持有公司14.49%的股份,占比较低不利于稳定控制权。此外,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增高,2021年末为39.82%,2023年末已增至54.19%。截至2023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78和0.62,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指标,公司营运资金面临短缺压力。因此,公司需要进一步稳固现有实际控制人的控制权,同时获得营运资金注入,不断提升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