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5日,立讯精密发布《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2022 - 2026年间,立讯精密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草案、授予、行权价格调整、行权数量调整及部分期权注销等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并表决。截至2025年11月26日,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期限已届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24,960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这424,960份已获授但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立讯精密已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
综上,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注销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