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3日,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公告。
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并提议提交股东会审议。2026年1月15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已履行合法的内部批准和授权手续,尚待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金安国纪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此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质条件。如未采用广告等公开方式,不存在不得发行情形;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年产4000万平方米高等级覆铜板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符合规定;发行方案在对象、定价、限售期等方面也均合规。
公司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具有独立性,控股股东为东临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韩涛。公司业务包括覆铜板研发销售及医疗健康板块业务,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重大变更且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法律障碍。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同业竞争。主要财产存在部分瑕疵,但对本次发行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重大债权债务、资产变化等方面情况良好,税务、环保及产品质量等均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