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05日,国轩高科发布《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月6日公告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于3月5日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566号国轩高科环球会议厅召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大众中国表决权安排符合约定,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17,616,370股。参加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0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79,790,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793%。
会议对12项议案进行表决,全部审议通过,如《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574,351,5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18%;《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各项子议案也均以高比例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