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出台离职管理制度,保障公司治理稳定与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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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05日,恩捷股份发布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离职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稳过渡、保护股东权益原则。

在离职情形与程序方面,任期届满除非连任职务自然终止,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原人员仍需履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公司需在收到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且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选和确定新法定代表人。出现某些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相关职务,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董事会可解任高级管理人员。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上,离职人员应在五日内移交文件,继续履行公开承诺,未履行完毕需提交说明,审计委员会可视情况启动离任审计。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包括申报股份变动,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有减持限制,离职后不得干扰公司经营,违反规定需承担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该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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