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6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召集议案由公司董事会于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2月28日公司在相关媒体及网站公告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当日交易时段,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 - 15:00。3月16日现场会议如期召开,由董事长王亚龙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共126名,代表股份262,070,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2%。其中现场8名代表,持股占比56.27%;网络投票118名,代表股份占比9.55%。公司全体董事等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股东对《关于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向控股企业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