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0日,天华新能发布《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该激励计划自2022年启动,历经多次会议审议和调整。2022年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认为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发展且不损害股东利益。此后,经过公示、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确定了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
2026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规定,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2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130名激励对象因股价原因在第三个归属期内放弃归属,公司将作废257.712万股。本次作废的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2.002万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