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1日,太辰光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指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等,但因固有局限性仅能提供一定合理保证。
评价结论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非财务报告也未发现重大、重要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未出现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报表的100%。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资金活动等多个高风险领域。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制定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司表示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目标和战略实现提供合理保障。